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_铜陵公积金缴存比例及个人和单位缴存比例说明

员工管理 2019-11-12 专注教育 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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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铜陵公积金缴存比例及个人和单位缴存比例说明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向新市民覆盖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度检验及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验

通过对缴存单位基本信息、缴存人数、缴存基数等真实性、

准确性、合规性年度检查,进一步强化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法定意识,为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向新市民覆盖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本年度检验内容、时间与缴存基数调整工作一致,请缴存单位按表格要求认真填写,确保内容真实准确。

     二、缴存基数调整

(一)调整时间

本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安排在2018年3月至6月进行。如期申报的,从2018年1月开始执行;逾期申报的,按实际申报月开始执行,之前月份不再补缴。

(二)缴存基数

2018年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按2017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期间工资收入/12个月)。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1990年1月1日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计。

2018年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实行上下限管理,最高月缴存工资基数为14825元,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2965元。

(三)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为5%—12%。

2018年滁州公积金缴存比例及个人和单位缴存比例说明

住房公积金各缴存单位、缴存人:

根据《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滁政办〔2017〕25号)精神,经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研究同意,现就我市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上、下限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月最高和最低缴存额

1、月最高缴存额。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度非私营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测算并确定我市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为4160元(单位和个人各2080元)。

2、月最低缴存额。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滁州市城镇私营企业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和5%缴存比例确定,测算和确定我市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最低不得低于为152元(单位和个人各76元)。

二、执行时间

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

 三、相关要求

1、各缴存单位应根据国家统计局《工资总额组成的决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和《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后劳动统计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统字【1994】37号)确定的列入工资的项目,认真、准确计算单位职工2017年月平均工资。

2、计入平均工资的有关津补贴和奖金,必须符合市委组织部和市财政、人社等部门的规定;行业或单位自行规定的津补贴及奖金,必须提供省级(含)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3、本着“保低限高”原则,各缴存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本通知规定执行月度缴存最高和最低限额。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7月 9日    

(四)有关事项

   1、《铜陵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申报表》和《铜陵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清册》,从铜陵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填写完整后打印三份,连同调整清册电子档一并报送。义安区报送义安区管理部或公积金中心归集科、枞阳县报送枞阳县管理部,其他单位向公积金中心归集管理科报送。

   2、申报材料

   (1)《铜陵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申报表》;

   (2)《铜陵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清册》;

   (3) 2017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表。

   3、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申报缴存工资基数中的工资、津贴和奖金以市财政和人社等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为准,超出部分不纳入缴存工资基数计算之列。

   4、单位申报职工缴存工资基数及月缴存额材料之前应以适当的方式告知职工本人,确保职工知情权。

   5、本次缴存基数调整同步核实和完善缴存职工个人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缴存单位经办人员应将调整清册中的职工个人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与职工本人进行认真核实。如发现有误,要求单位提供有误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写《铜陵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更正清册》加盖单位公章,与申报缴存基数调整材料同时向我中心归集管理科申报。

   6、具体申报基数调整业务部门:

   义安区管理部:8826755、8820737(义安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

   枞阳县管理部:3251801(枞阳县浮山路政务服务中心2楼)

   中心业务科室:归集管理科;5823095(市铜官区淮河大道中段906号房产大厦六楼)

   上述通知,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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