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五险一金最低标准_苏州市五险一金最低标准及缴费系数调整新方案

五险一金 2017-10-03 专注教育 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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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苏州市五险一金最低标准及缴费系数暂未调整,仍实行的是往年五险一金最低标准,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数据供大家参考!

据悉,2017年度参加苏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235350元(19613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3624元(2802元/月)。2017年度苏州市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统一为2400元,其他险种的月缴费基数仍按原规定执行。

2017年度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最低为2400元,可设若干个档次,最高不超过19613元。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为1800元。2017年度市区“协保”人员每月“划账”基数,以及单位招用“协保”人员后申请返回养老、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基数,均按照2017年度企业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执行。

2017年度参加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365400元(30450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73080元(6090元/月)。参加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2017年度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为113250(9438元/月)。

以上社会保险费基数的执行时间,苏州市区为2017年4月1日。各县级市、吴江区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人民政府确定。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不含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办理程序为:参保单位于每月11日至次月7日(截止至17:00)申报期内,到社保关系所在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参保、停保申报手续。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单位,可根据功能设定,在上述申报期内,通过“网上申报平台”办理。

2018南通市五险一金最低标准及缴费系数暂未调整,仍实行的是往年五险一金最低标准,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数据供大家参考!

揭秘南通市五险一金:住房公积金长期不用不划算

鉴于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省平均的实际,根据省厅“2015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省平均工资的地区,缴费工资下限可按不低于2550元确定”的规定,我市对社保缴费基数进行了相应调整。自2015年7月1日起,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参保人员月缴费工资的上限按15446元执行,下限按2550元执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确定低、中、高三个标准,可以自主选择缴纳,标准分别为2650元、3089元和5149元。

全市企业职工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市区(含通州区、滨海园区)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缴工资基数为4273元/月,其他县(市)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

此外,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全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5149元。

找工作,除了问工资,一般还要问五险一金怎么交。因为你的生老病死住,全离不开它。但五险一金其实有一些你不知道的秘密。譬如养老保险交的多≠得的多;医疗保险不是所有的病都能获得保险等。

从7月1日开始,全市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全面启动。

2017年苏州公积金缴存基数

每月缴存基数调整到最高2万元奖金补贴都要计入工资总额

根据市公积金中心的通知,本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时间从7月1日开始,调整范围为我市2016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开户)的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各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年度调整,未及时调整造成漏缴的,应在调整后做一次性补缴。

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16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具体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工资总额是指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不论是在成本中列支的还是在其他项目中列支的,均应计入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通知要求,各单位应当严格按职工本人上年实际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开展缴存基数调整。

各地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苏州市2016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万元,同比2016年度最多可增加1900元。职工本人缴存的月工资基数超过最高限额的按最高限额计算,不到最高限额的按实计算;最低原则上不低于全市各地最低社保缴费基数。

对7月至调整当月之间月份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时,应作一次性补缴。同时,新职工住房补贴的月工资基数同口径同时调整。各单位缴存比例仍为单位和职工各8%—12%,未达到上限比例的,可以继续调整。

缴存单位须核对基础信息在大市范围内采集缴存职工手机号码

同时,通知称,根据住建部《关于开通12329住房公积金短信服务的通知》要求,为全面准确掌握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基础信息,充实、完善住房公积金数据资料,提高住房公积金信息化管理水平,让广大缴存职工及时了解公积金政策以及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和结息等信息,在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调整时,一并在大市范围内采集缴存职工手机号码,要求各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人员认真填列。

具体要求为:2016年12月31日前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开户)的单位,应在本次调整时,同时开展缴存单位基础信息核对工作,主要包括核对单位住房公积金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社保编号、工商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单位名称、性质、所在地区、所在乡镇(街道)、法定代表人、经办部门、部门负责人、联系人、办公电话、手机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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