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巨灾保险制度_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全文,巨灾保险制度内容

五险一金 2017-03-12 专注教育 晴天

【www.jxxyjl.com--五险一金】

2016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保监会主席项俊波特别提出,2016年将抓好巨灾保险制度落地;尽快推动《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在全国范围内落地;积极推动地震巨灾保险立法进程,将地震巨灾保险纳入法制化框架;继续推动巨灾保险地方试点,探索研究覆盖洪水、台风等主要自然灾害的巨灾保险制度。

目前,汶川地震8周年刚过,让我们将目光再次投向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1巨灾保险:数字上的强烈反差

8年前,发生在祖国西南的那场突如其来的地震,造成了8万多人死亡的人间惨剧。从那时候起,一个数字开始进入公众视野:在汶川地震中,保险理赔金额仅占灾害损失的0.2%,而按照相关统计,全球保险理赔占自然灾害损失的比例是35%,发达国家有的甚至高达80%以上。

即便是5年后,2013年的四川芦山地震,保险理赔金额占灾害损失比例仍不足1%。保险的钱在地震重建中所能发挥的作用不大。强烈的反差激起了各方对中国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的强烈呼吁。

同时,当前国民对巨灾的风险意识较差,投保意识也相对较弱。如果发生巨灾的地区的民众没有投保或者该地区的投保密度比较低,那么巨灾一旦发生,主要的救灾及灾后重建资金都来自于国家财政和社会爱心人士的捐赠,这在很大程度上将给国家财政增加负担。

2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将分三步走

近几年,随着保险地位的上升和提高,巨灾保险也越来越受到政府的重视。按照巨灾保险主要推动部门保监会的规划,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将分三步走:

第一步,前完成巨灾保险的专题研究,明确制度框架;

第二步,2017年年底前,完成相关部署工作,推动出台《地震巨灾保险条例》,建立巨灾保险基金;

第三步,在2017年至2020年,全面实施巨灾保险制度,并将其纳入国家防灾减灾体系当中。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商业保险为平台,以多层次风险分担为保障,建立巨灾保险制度。2016年、2016年连续两年政府工作报告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近日召开了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分别研究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工作。

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综合研判世界经济形势和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作出的重大决策,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重点推进“三去一降一补”,不能因为包袱重而等待、困难多而不作为、有风险而躲避、有阵痛而不前,要树立必胜信念,坚定不移把这项工作向前推进。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勤劳致富、艰苦奋斗精神,激励人们通过劳动创造美好生活,不断提高生活水平。

习近平指出,党中央作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策后,各地区各部门认识不断提高、主动开展工作,有关部门出台了一些政策措施,许多地区研究制定了综合性方案和专项方案,成效逐步显现,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同时,有些政策措施需要进一步研究制定,有的地方还没有有力行动起来,有的工作抓得还不精准。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关系全局、关系长远,一定要切实抓好。要深刻理解时代背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中有周期性、总量性问题,但结构性问题最突出,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

要准确把握基本要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供给质量满足需要,使供给能力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主攻方向是减少无效供给,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结构的适应性,当前重点是推进“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本质属性是深化改革,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价格、财税、金融、社保等领域基础性改革。要发挥好市场和政府作用,一方面遵循市场规律,善于用市场机制解决问题,另一方面政府要勇于承担责任,各部门各级地方政府都要勇于担当,干好自己该干的事。要突破重点难点,坚持重点论,集中攻关,以点带面。

要把工作做细做实,有针对性制定政策、解疑释惑;具体工作要从实际出发,盯住看,有人管,马上干。要平衡好各方面关系,把握好节奏和力度,注意减少风险隐患。

习近平强调,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是转方式调结构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

都强调要“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2016年3月1日起,我国《农业保险条例》正式开始施行,此条例中明文规定:国家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国家鼓励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地方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我国越来越重视对巨灾风险的管理,巨灾保险能给社会群众带来更多的安全感,这将有利于整个社会的良好发展。

目前已有一些省市开始试点探索。7月,深圳市政府率先购买商业保险,为市民提供巨灾风险保障;11月,宁波市政府出资购买商业巨灾保险,为市民提供巨灾风险损失补偿;2016年8月,云南大理试点首个农房地震保险,填补了地震巨灾保险长期缺失的空白;2016年11月,四川乐山、绵阳、甘孜、宜宾等地启动居民住房地震保险试点。然而星星之火,尚未形成燎原之势。建立巨灾保险制度,仍需要各方协力破难。

3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是一篇大文章

我国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应结合自身国情和各地巨灾风险特点,做好顶层设计,稳步推广。可以说,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是一篇大文章。

首先,举国体制下,我国已经建立了由民政、财政、国土资源、水利、农业、林业、地震、海洋、气象等多部门参与的灾害防范应急协调机制,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巨灾风险管理机制,但要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巨灾保险制度,仍需要大刀阔斧重新构建各部门之间的权责利各项关系。立法层面,急需推动地震巨灾保险的立法进程,将地震巨灾保险纳入法制化框架;还有,建立巨灾保险基金需要财政的大力支持,等等。

其次,建立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完善再保险市场。我国可以通过政府财政支出的投入、投保人的保费收入、巨灾保险基金自身经营所得的收益以及社会的捐赠等途径来筹集巨灾基金的资本。可以建立由商业保险公司为主、政府财政支持为辅的巨灾风险分担机制,通过巨灾基金、资本市场和再保险市场来分散巨灾风险。

再次,亟须建立巨灾保险的全国统筹机制。中国幅员辽阔,自然灾害分布广泛,仅仅靠地方政府的热情、在几个点上建立巨灾保险制度远远不够。在实际工作中,也出现了试点地区相邻县市发生地震,保险只能眼睁睁看着灾祸发生而无能为力的情况。

最后,亟需建立中央一级的自然灾害数据库。从技术上讲,我国自然灾害数据大多分散于各个省或地区,缺乏中央一级的完整数据库,这给商业保险费率厘定、精准定价、区域差别收费带来了巨大挑战,商业保险公司要么不敢保,要么收费高。建立一个中央级的自然灾害共享数据库尤感急迫。

本文来源:https://www.jxxyjl.com/wuxianyijin/911.html

Copyright @ 2011- 江夏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京ICP备1881828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