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事业单位车补最新消息】最新山东省车补标准一览,事业单位车改方案最新消息

事业单位 2019-01-24 专注教育 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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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最新山东省车补标准一览,事业单位车改方案最新消息

山东公车改革启动交通补贴最高每月1690元

23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山东省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这也标志着酝酿已久的山东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终于正式启动。

这次车改的主要任务是,取消各级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通过改革,全省可减少公车62412辆,压减率达到50%以上。

基层公务员收入多了些公车上交封存后才发放补贴

23日,省直机关科级干部王东(化名)得知公车改革实施方案出台时,不禁说了句:“好事。”

王东说,以前单位每月只有44元的交通报销,平均下来每个工作日两块钱,也就是上下班乘坐公交车的费用。因公外出办事,要写明原因,经领导审批,才能报销相关交通费用。

而按照《实施方案》中省级党政机关每人每月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王东的正科级职位可以每月得到650元补贴。“原来是每年528块钱补贴,现在每个月650块,收入肯定比以前多了。”

像王东一样,不少省级党政机关处级以下干部没有专门公车待遇,每个月的补贴让他们的收入提高不少。“对于基层公务员来说,本身就没有公务用车,发放车补确实提高了基层公务员的待遇,这符合目前重视基层的导向,有利于调动基层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对于稳定基层公务员队伍,巩固执政基础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山东省委党校中共党史教研部副主任林学启说。

而对于补贴的发放时间,《实施方案》也做了明确规定: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公务交通费用预算管理,按照在编在岗公务员数量和职务核定补贴数额,待应取消车辆封存、上交后按月发放。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公务交通补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

严禁既拿补贴又坐公车有领导已开私家车上班

备受关注的山东公车改革方案,如今终于揭开面纱。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山东省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据了解,全省公务交通补贴共划分为7个补贴层级,其中,厅局级正职每人每月不得高于1690元,县处级正职每人每月不得高于1040元,乡科级正职每人每月不得高于650元。

7档车补“消除”6万多辆公车

【全省公务交通补贴共划分为7个补贴层级,每人每月的公务交通补贴不得高于以下标准】

厅局级正职1690元

厅局级副职1560元

县处级正职1040元

县处级副职960元

乡科级正职650元

乡科级副职600元

科员办事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500元

据悉,省级党政机关的车补将按上述补贴标准发放,各市的具体补贴标准可根据其当地实际确定。

【这次车改覆盖面多大?

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加车改的机构共13887个参改人员共473141人

参改车辆共122870辆涉改司勤人员共65091人

车改后全省可减少公车62412辆压减率达到50%以上

民革中央的一份提案曾指出,调查显示,每年一辆公务车的运行成本(含司机工资、福利)至少在6万元以上,有的甚至超过10万元,地方公车消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在6%~12%之间。

【焦点】处长每月补贴最高1040

而按照《实施方案》,省属厅局正职主要负责人和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可以保留工作用车。《实施方案》提出,鼓励上述人员参加车改,确因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但必须严格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王东透露,现在很多省级机关的一把手也在互相商量,采取哪种方式。“大多还是想采取领补贴的方式。”

王东透露,整个过程算下来,还是领补贴划算。“领导说,上下班公车开不走,不如领补贴方便。”据了解,不少省级机关一把手已经开私家车上班了。

对于交通补贴,很多民众担心会出现部分人“拿着补贴照样坐公车”情况。对此,《实施方案》要求,要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要把公务用车配备和运行维护费用、交通补贴发放、车辆处置情况等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及政务公开范围,严禁公务人员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同时,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将统一纳入省级财政预算,在交通费中列支、按月发放,用于保障公务人员普通公务出行。根据交通成本等相关因素变化情况,适时适度调整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六万多司机涉及改革被解聘者须进行补偿

李鹏(化名)是省城一家区级公检法机关的公车司机,平时经常开着执勤车辆,接送工作人员办案子。23日,他看到了山东省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不禁有些担忧。

对于这些司机的去向,《实施方案》也作出了规定。在现有在册正式司勤人员中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式确定留用人员。对未留用的在册正式司勤人员,原则上以内部消化为主,通过内部转岗、开辟新的就业岗位、提前离岗等措施妥善安置;对其他未留用的司勤人员,要做好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工作,并依法进行经济补偿,维护其合法权益,相关必要支出由省财政部门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

此次涉改司勤人员共65091人,其中就包括李鹏。相比于本单位其他司机,李鹏显得更加担心,因为他没有编制。按照此次车改的规定,他或将面临失业的局面。据相关内部人士透露,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的司勤人员,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公务用车改革司机分流的做法,在我省一些城市已经有了探索。潍坊市在进行公车改革时,采用司机转岗、退休以及解除聘用等方式。以潍坊教育局为例,局机关原来的15名司机全部为正式编制,车改后局里保留了3辆公车,12名司机被分流到各个局直属单位和学校。

“当司机时得随叫随到,其实不轻快,转行也不错。”对于40岁的李铭来说,如果能被分配到单位的后勤部门,他也可以接受,至少能多和家人在一起了。

  细则解读公车瘦身省钱不少拍卖所得上缴财政

“取消公车,会省很多钱。”一位负责单位公车运行维护的人员张华(化名)说,目前单位有十辆公车,大多是一般公务用车。每辆车一年的运行费用,包括燃料费、维护费以及过路过桥费等,大概2万多元。在编司机的收入一个月加起来两三千左右,没有编制的大概1200元。而某机关单位决算中也显示,一共25辆一般公务用车,一年的运行成本大概是56万多元,平均下来每辆车也是2万多元。因此,运行费用也是占据“三公经费”的大头。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司机也会相应减少,省下来的钱就不少了。”张华说。据了解,山东省级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决算总额3.14亿元,其中,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9亿元。根据全面摸底统计,这次车改全省可减少公车62412辆,压减率达到50%。

而对于被取消、清退的专车,根据《实施方案》,应由省机关事务部门统一规范处置。相关部门要制定处置办法,公开招标评估和拍卖机构,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处置工作要按照封存停驶、鉴定评估、移交车辆、公开拍卖、收入上缴、核销账务六个步骤进行,处置结果向社会公开。处置公务用车所得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国库。

之前在潍坊的一次公车拍卖中,62辆车均通过专业评估公司公开评价,总底价是186万元,最后溢价相对较高,拍得的资金全部上交财政。

部分必要车辆可被保留更新时需使用新能源车

由于部分单位的特殊工作性质《实施方案》也规定,部分必要的通信、执法、调研、执勤车辆可以被保留。但《实施方案》对保留车辆的数量、型号等也做出了严格规定。

在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方面,《实施方案》规定,省级党政机关根据编制总量和工作性质,可保留5辆以内的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省机构编制部门单列编制、数量在50人以上、相对独立或驻济南以外的部门属处级单位,可单独核定1至2辆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而对机要通信和应急车辆的数量,《实施方案》根据单位人数、级别也作出了规定。

同时,《实施方案》也规定,对于中央确定的17个具有执法职能的部门,可按比例保留部分执法执勤用车。而除中央确定的执法部门之外,其他部门的执法执勤车辆虽也可保留,但必须严格配置在一线岗位并严格控制总量。超过《实施方案》规定超额保留执法执勤车辆的,将扣减该部门的交通补贴。

同时,《实施方案》对上述车辆的型号也做了规定。在配备更新用于机要通信、相对固定路线执法执勤等车辆时,应当使用新能源汽车,并确保达到一定比例。此外,改革前未配车的单位,改革后不得增配车辆。

必要用车可由社会提供省内租车公司摩拳擦掌

根据《实施方案》,必要的调研和接待等集体公务出行用车的需要,原则上以社会化方式提供。今年9月10日,山东政府采购网刊登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山东省省级机关公务车辆租赁服务机构招标公告,向社会招标小型客车租赁服务机构和大中型客车包车服务机构,并在10月9日开标。

10月10日,中标信息公布,共有12家供应商中标小型客车租赁服务机构,6家供应商中标大中型客车包车服务机构。其中,在中标列表中,济南至晟汽车客运服务有限公司同时中标两项。

济南至晟汽车客运服务有限公司经理王庆说,目前只是在网上公示中标,还没有单位过来签合作协议。他们提供全年包车的通勤车,或者是月租、日租服务。“日租”价钱比较简单,大巴车一般一天六七百元,夏天要贵一些。小型车一般在500元左右。

如果是全年包车的通勤车,王庆说,就要按照线路、里程来确定价格。“司机、维修保养等,都由我们提供,总体来说,机关单位肯定省事了。”

王庆表示,具体价格还会跟相关单位协商。而相关单位也透露,接下来还会进一步协商租用车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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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已基本完成。在本次改革过程中,市财政从以下六个方面入手,履职尽责,积极作为,较好完成了公车改革工作的目标任务。

一是积极参与公车改革工作。会同车改办其他成员单位,研究制定了《青岛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对各部门、各区(市)车改方案进行审核、批复、备案。

二是严格审核执法执勤用车。在审核过程中,一方面从严控制配备范围、编制和标准,一方面考虑执法执勤工作需要,做到保障与改革兼顾。将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严格控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不予配备。

三是足额安排公务交通补贴。按照在编在岗参改人员数量和职务以及确定的补贴标准,将公务交通补贴足额纳入财政预算予以安排,并及时拨付到部门单位,实行按月发放,切实保障公务人员普通公务出行。

四是切实降低公务交通成本。从严控制车辆保留数量,严格公务交通补贴发放。要求各部门、各区(市)加强财务管理,不得擅自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确保了公务交通成本节支率达到中央和省规定的比例和要求

五是妥善安置涉改司勤人员。安排专项资金对公务用车改革过程中涉及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司勤人员进行经济补偿,维护其合法权益,确保改革平稳推进。

六是配合做好车辆处置工作。配合做好取消车辆的拍卖、资产过户、收入上缴、账务核销等后续处置工作。截止6月底,共拍卖处置车辆438辆,总成交价1307万元,所拍费用扣除评估费用后已分期分批上交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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