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落实情况调研|工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事业单位 2019-12-20 专注教育 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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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八项制度分别为:

一、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前向上级工会报告制度。为了规范运行职工(代表)大会各项程序,切实提高会议质量,进一步发挥上级工会对所属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的指导监督作用,特制订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前向上级工会报告制度。企事业单位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前,须提前十五天向上一级工会组织以书面形式报告;上级工会组织收到报告经审查后做出批复,并就不符合有关规定之处提出修改、调整的意见,必要时应直接深入基层予以具体指导处理;上级工会一般应于接到报告3个工作日内按公文管理要求编号发文回复报告单位;上级工会组织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方式回复的,视为对企事业单位报告内容无异议且同意开会;企事业单位工会要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文件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上一级工会组织对下一级工会上报的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的书面批复意见也要建立健全档案资料,以备查用。

二、职工(代表)大会议案预告制度。为了认真贯彻《山西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规范运行职工(代表)大会各项程序,充分发挥职工代表的参政议政作用,切实保证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进一步提升职工代表大会质量和实效,特制定职工(代表)大会议案预告制度。本制度议案包括行政工作报告、企业年度计划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等;大会议案应在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7至10天印发到每一名职工代表手中,由职工代表向本选区职工广泛征求意见。

三、职工代表竞选制度。为了进一步推进企事业单位民主政治建设,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不断增强职工代表的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提升职工代表的综合素质和参政议政的能力,确保职工代表履行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高质量完成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任务,特制定职工代表竞选制度。职工代表竞选工作要在本单位党组织(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的领导下,成立职工代表竞选领导组,具体组织实施职工代表竞选工作;职工代表竞选要在本单位所在选区的职工大会上进行;职工代表竞选工作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要增强透明度,严禁“暗箱操作”。

四、职工(代表)大会“票决制”。为贯彻落实好《山西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切实提高职工(代表)大会的质量,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为职工参政议政、自主表达意愿提供平台,体现职工代表的真实意愿,真正落实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的权力机构,特制定职工(代表)大会“票决制”。企事业单位对事关本单位发展的重大决策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案的表决,要在职工(代表)大会上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的形式通过。在票决中,要遵循客观公正、逐案酝酿、一人一票、唯一意愿、超过半数原则,并在票决前民主推荐监票人、计票人。

五、职工代表述职评议制度。为切实提高职工代表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加强对职工代表的管理,密切职工代表与本单位职工群众的联系,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提高职工代表大会质量,深化企事业单位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工作,特制定职工代表述职评议制度。对被评议的职工代表要坚持全面、客观、公正评议原则,注重实绩,认真负责,防止简单化和片面性;要从爱护职工代表入手,以评议职工代表的工作实绩为主,帮助职工代表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进一步调动他们参与民主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对经过评议优秀票占多数的职工代表要进行表彰和奖励;对经过评议称职票达到90% 以上的职工代表,本单位职工代表述职评议领导组可向公司职工代表述职评议委员会推荐给予年度表彰奖励;对经过评议不称职票高于30%以上的职工代表,本单位职工代表述职评议领导组可作出撤换的决议,并按照规定的民主程序补选职工代表。

六、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制度。为了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在职代会闭会期间的参政议政作用,组织职工代表开展巡视检查活动,保证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落实,从形式上拓宽职工代表参与企业管理的渠道和途径,特制定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制度。成立巡视小组,要有团(组)长、副团(组)长、成员等若干人组成,正副团(组)长由工会主席、副主席担任,成员为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工作委员会成员、有关方面职工代表以及少数劳模、特邀代表。巡视小组成立后,要制定巡视计划。巡视员必须具备较强的处理问题能力和较高的政策水平;巡视员实行非常任制,每次巡视一项或几项任务,巡视任务完成即自行解散;职工代表巡视活动所占用的生产、工作时间,按正常出勤对待;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团(组)办公室设在工会。

七、职工代表培训制度。为了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更好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职工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增强职工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职工代表素质,使职工代表在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中更好地行使民主权利,特制定职工代表培训制度。凡是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应全部进行一次岗前应知应会知识培训;职工代表每年培训的时间应不少于8个学时,培训后应进行必要的考试或考核;职工代表培训必须采取实名制管理;职工代表培训工作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参加培训的职工代表要建立考勤档案,按规定存档。

八、职工代表津贴制度。为增强职工代表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充分调动职工代表的积极性,激励职工代表认真履行好权利和义务,特制定职工代表津贴制度。职工代表津贴发放对象为企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代表;根据各企事业单位实际情况,每人每月以现金的形式发给职工代表津贴;在职工代表述职评议中,测评不合格票多的职工代表者减少津贴,不合格票超过30%的停发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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