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国家规定2017】年休假国家规定 哪些情况不能休当年年假

事业单位 2017-10-13 专注教育 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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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是国家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劳动繁重紧张程度每年给予的一定期间的带薪连续休假。这是劳动法规定的属于员工的一种福利。那么年假是如何规定的呢?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享受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一项重要权利。但你知道吗,一旦出现五种情况,职工就不能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了。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关于年假,还有这些问题你得知道!

1问:到新单位不满一年有权休假吗?

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即可享受年休假。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职工只要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即具备了享受年休假的资格,该一年的工作经历并不仅限定在现用人单位,也不限制在同一家用人单位。工作时间是指职工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全日制工作时间。

2问:职工在当年度已享受婚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还能休年休假吗?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国家规定的法定休假日、员工的休息日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均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3问:单位组织旅游能否代替年休假吗?

未经职工同意,单位组织旅游不能代替年休假。

2018年假计算方法是怎样的?请看下文。

2018年假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1、凡是在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都适用该办法。

2、在企业工作满12个月的员工都有权利享受年假的福利。

3、年假天数的计算以工作年限为准,工作满1年以上,不足10年的,可休5天年假;工作10年,不足20年的,可休10天年假;20年以上的可休15天。

注意,这里的工作年限不是为目前企业工作的年限,而是参加社会工作的年限。

在这一点上,企业在执行的时候,就存在问题,就是工作时间怎么举证的问题,个人档案在企业保管的人,还好办,可以直接从档案中查询,但对于那些不怎么注意个人档案管理的打工者,举证可就麻烦了。

4、未休的年假,除员工本人自愿书面申请不休外,皆需按3倍的日工资标准支付员工。

5、寒暑假、病假、事假超过一定期限,且单位不扣工资的人,是不能再休年假的。

6、年假应从一年的元旦开始休前一年的,但对于不满一整年的员工,年假的休息天数,就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例如,某人总计工作7年,可休年假天数为5天这一档,此人于2007年5月14日进新单位上班,这位员工2007年的年假在原公司休2007年5月14日之前的,在新公司休2007年5月14日之后的,2008年的年假休5天,都是在新公司休。

2018年在新公司所休年假天数,按《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计算如下:

(1)2007年5月14日之后的剩余日历天数为231天;

劳动者具有自主安排休假时间与方式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职工休年假,但安排之时亦应尊重职工的个人意愿。用人单位安排集体外出旅游替代休假的,应当证明此方式属于双方约定的休假方式或符合单位规章制度中的规定,或双方就此形成专门的合意。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安排旅游不属于劳动者享受年休假的情况,而应属于用人单位在年休假之外另行提供的奖励或福利。

4问:辞职时年假没休完怎么办?

辞职时年假没休完,用人单位应折现支付。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计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当年度未享受年休假天数×3倍平均日工资。另外,用人单位应该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用人单位要对职工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倍支付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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