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死亡后抚恤金_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发放最新标准一览

国家政策 2019-04-10 专注教育 晴天

【www.jxxyjl.com--国家政策】

据了解,从8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0%,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390元提高至44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

(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的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一、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怎么分配

抚恤金分为两种:伤残抚恤金和死亡抚恤金。抚恤金具有如下特性:

1、抚恤金不纳税。

2、抚恤金不计个人收入。

3、抚恤金不能作为夫妻的财产进行分割。

4、抚恤金只能根据具体情况判定是否可以作为遗产。

抚恤金又称抚恤费,是由国家或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的费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职工,因公负伤被确定为残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的,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应发给伤残职工抚恤金,直至伤残职工死亡时为止。在伤残职工死亡后,已经发放而未用完部分及应当发放部分,属于伤残职工的遗产,可以继承。

1、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的职工,因公死亡时,定期按一定标准发放给受死者供养的直系亲属一定的抚恤金,直至受供养人成年或失去供养条件为止。这种抚恤金是发放给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的,因此,属于直系亲属的财产,不能作为死亡职工的遗产由所有继承人继承。

2、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抚恤费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公民,肇事单位应给受死者供养的直系亲属一定数额的抚恤费。这些抚恤费是发放给受供养人的,属于受供养人的财产,而不是死者的遗产,不能以遗产继承的方法分割。

3、因革命军人致残、牺牲而发放的抚恤金依照我国兵役法的规定,现役军人参战或因公负伤致残的由部队评定残废等级,发给残废军人抚恤证和一次性发给抚恤金,这些抚恤金是发放给残废军人的,属于其个人的财产,在其死后可以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

现役军人牺牲、病故的,我国兵役法规定的应由国家一次性发给家属一笔抚恤金;其家属无劳动能力或者无固定收入不能维持生活的再由国家定期发给抚恤金,这些抚恤金属于军人家属所有,军人死后不能作为其遗产处理。

享受抚恤金的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二是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养。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二、抚恤金规定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5、对上述对象中,确定因工死亡的遗属增发65元,抗日战争的增80元(不含配偶);红军的(不含配偶);增发100元遗属系孤独一人的可增发70元。

本文来源:https://www.jxxyjl.com/guojiazhengce/8496.html

  • [航空钞最新价格]最新川航空姐工资多少钱一个月,川航空姐工资待遇规定

    最新川航空姐工资多少钱一个月,川航空姐工资待遇规定“从2003年到现在,10年间我们公司给空姐涨过3次飞行小时费,每次涨5元。”小薇说,她的工资从每小时40元涨到55元。她告诉记者,2003年之前,民航市场的竞争还不像现在这么激烈,飞机和空姐的数量比较少。国家民航总局也未限制空姐的飞行小时数,大家为--...

    发布于:2019-11-19

    详细阅读
  • 【骨干教师培训个人总结】高校骨干教师个人师德总结三篇【汇总】

    篇一:国家的兴衰,取决于教育;教育的兴衰,取决于教师。 教师是立校之本,而师德师风则是教育之魂。从古至今,在人们心目中,似乎很难找出比教师更受敬重的职业。只要用真诚的心去感化学生,用真诚的爱去引导学生,只有真的爱学生才能当之无愧地说爱教育事业。著名教育家斯霞曾经说过:“要使学生的品德高尚,教师自己首--自我总结...

    发布于:2019-11-16

    详细阅读
  • [关于热爱祖国的诗句]爱国主义教育主题班会记录表

    【爱国主义教育主题班会记录表一】活动目的:通过主题班会,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培养学生对国旗、的崇敬之情,会唱国歌。懂得尊敬国旗、会唱国歌也是爱国的表现。并把爱国这句口号落实到行动中来。活动过程:一、导入:1、国旗是象征着国家的旗帜,它代表国家的主权和尊严,是国家的标志。国徽是国家民族精神的象征--主题班会...

    发布于:2019-11-16

    详细阅读
  • 大一自我鉴定500字左右|大一自我鉴定300字左右范文(6篇)

    【大一自我鉴定300字(一)】本人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及时了解和关心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路线,学习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我认真学习,态度明确。作为一名学生,最重要的就是要把书读好。所以我上课专心听讲,课后及时完成作业并进行预习和复习。遇到问题时总是能及时向--自我鉴定...

    发布于:2019-11-16

    详细阅读
  • 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_荆门公积金缴存比例及个人和单位缴存比例说明

    2018年荆门公积金缴存比例及个人和单位缴存比例说明6月15日,荆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公积金政策进行相应调整。一、住房公积金缴存简化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要件企业设立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账户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www gsxt gov cn)核查企业登记信息,不再要--住房公积金...

    发布于:2019-11-13

    详细阅读
  • [吉林丧假国家规定吉林丧假规定多少天]吉林丧假国家规定,吉林丧假规定多少天

    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国有企业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职工1-3天的丧假。直系亲属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和子女等。如果职工死亡的直系亲属在外地,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企业应该根据路程远近,另外给予职工路--职场法则...

    发布于:2019-10-14

    详细阅读
  • 山东社保单位缴费基数_山东最新的社保缴费基数及最低标准新规定

    8日,记者从济南市人社局获悉,度济南市法人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376元 月,比2013年度上涨503元。为此,根据《社会保险法》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济南市2015社保缴费年度(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也由2624元调整为2626元,上限调整为1 28日--职场法则...

    发布于:2019-10-14

    详细阅读
  • [四川丧假国家规定四川丧假规定多少天]四川丧假国家规定,四川丧假规定多少天

    016年四川法定丧假规定,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国有企业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职工1-3天的丧假。直系亲属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和子女等。如果职工死亡的直系亲属在外地,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企业应该根--职场法则...

    发布于:2019-10-14

    详细阅读
  • 四风四气指的是什么|党员四风四气剖析材料

    目前“四风”“四气”相互交织、沆瀣一气,正在腐蚀干部队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那么2017党员四风四气剖析材料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搜集并整理的有关内容,希望在阅读之余对大家能有所帮助!2017党员四风四气剖析材料根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好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认真--整改方案...

    发布于:2019-10-13

    详细阅读
  • [常州运控电子工资待遇]常州市警察工资待遇,常州市警察福利工资待遇一览表

    警察的工资是属于地方财政支出的,警察工资一般由基本工资,警衔工资,干部工资,工作年限等构成,目前,国家没有从宏观方面大规模提高警察工作的动作,所谓的警察工资脱离行政级别让工作年限与公安工资挂钩的政策暂时还没有施行,或者施行后依然没有大规模涨工资。《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职场法则...

    发布于:2019-10-13

    详细阅读

Copyright @ 2011- 江夏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京ICP备1881828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