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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分数线 2017-08-28 专注教育 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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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省共有33所二本批次招生的大学参与了2016广西省二本大学排名,其中排名第一的是桂林医学院,排名第二的是广西财经学院,排名第三的是右江民族医学院。

广西二本大学排名学校名称所在地录取批次录取线差省市分数线录取平均分1桂林医学院广西本科二批139320(第二批)4592广西财经学院广西本科二批138320(第二批)4583右江民族医学院广西本科二批133320(第二批)4534广西医科大学广西本科二批128320(第二批)4485桂林理工大学广西本科二批125320(第二批)4456广西中医药大学广西本科二批122320(第二批)4427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广西本科二批121320(第二批)4418广西民族大学广西本科二批119320(第二批)4399广西师范学院广西本科二批115320(第二批)43510广西科技大学广西本科二批115320(第二批)43511广西师范大学广西本科二批101320(第二批)42112玉林师范学院广西本科二批88320(第二批)40813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广西本科二批87320(第二批)40714广西艺术学院广西本科二批82320(第二批)40215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广西本科二批80320(第二批)40016梧州学院广西本科二批77320(第二批)39717钦州学院广西本科二批77320(第二批)39718贺州学院广西本科二批65320(第二批)38519河池学院广西本科二批65320(第二批)38520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广西本科二批60320(第二批)38021百色学院广西本科二批60320(第二批)38022南宁学院广西本科二批46320(第二批)36623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广西本科二批44320(第二批)36424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广西本科二批41320(第二批)36125广西外国语学院广西本科二批40320(第二批)36026桂林旅游学院广西本科二批38320(第二批)35827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广西本科二批34320(第二批)35428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广西本科二批31320(第二批)35129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广西本科二批29320(第二批)34930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广西本科二批19320(第二批)33931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广西本科二批17320(第二批)33732广西科技大学鹿山学院广西本科二批17320(第二批)33733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广西本科二批13320(第二批)333

2017年广西高考报名人数

目前2017年广西高考报名人数尚未公布,广西高考报名结束后会在广西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届时小编会第一时间更新。2017年广西高考报名人数不在本页面更新,在《2017年全国高考报名人数汇总》页面更新。

2016年广西高考报名人数

2016年全区高考报名人数为33.2万人,比去年增加2.2万人,创历史新高,其中统考人数29万人(其余参加本科院校对口中职及高职院校单考单招分类考试),较2015年增加1.4万人。全区设91个考区,220个考点,9763个考场,共计聘请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近3.47万人。

2015年广西高考报名人数

2015年广西考生报名总人数近31万人,较减少6000余人,其中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全国统考的考生数27.5万余人,较减少8000余人。从统考考生的构成情况看,广西2015年高中应届毕业生25.1万余人,较增加近4000人;往届生近2.2万人,较减少1.6万余人。

2017年广西高考报名常见问题

哪些人员不得报名?

(一)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三)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四)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六)外省在我省借读和中等职业学校等户籍不在我省的应届生(符合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除外);

(七)已在外省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或拟在外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人员;

(八)现役军人。

【桂林医学院】

一、招生人数

我校面向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类型为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学位。2016年我校拟计划招收硕士生25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规模数为准。我校将根据当年的考试情况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采取学校宏观控制招生总数,各二级学院、专业之间根据合格生源情况相互调剂招生人数的原则。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并获得学士学位,入学注册时要验原件)。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往届毕业生和毕业2年或2年以上的成人高校本科生(均须获得学士学位);

3.毕业不满2年的成人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获得学士学位)报考我校全国统考硕士生时,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国民教育系列全脱产学习)的大专毕业生、成人本科毕业生(无学士学位证)报考我校全国统考硕士生时,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a.大学专科毕业后在所报考相近专业工作2年(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

b.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过2篇论文(第一作者)并获得厅级以上的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即前三名)一项以上;

c.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或我校规定的四级分数线;

d.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8门以上(必须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e.有2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广西财经学院】

录取规则与要求

第五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第六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七条院校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的前提下,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八条 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同等条件下,按总分(含加分)—总成绩(不含加分)—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排序,优先录取排序靠前的考生。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九条对报考涉外专业考生的录取,实行不报不录原则,即只录取填报有专业(方向)志愿的考生。

第十条 美术类本科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取得相应省(自治区)专业统考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填报我校志愿方可被我校录取。我校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40 %+专业考试成绩×60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如生源所在省(自治区)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以该省(自治区)政策为准。

第十一条执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降)分政策。

第十二条无男、女招生比例和民族成分限制。

第十三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 外语类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本科专业的英语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70%(如按150分满分,须达到105分)以上;高职专业的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该科总分的50%(如按150分满分,须达到75分)以上;本科专业要求英语口试成绩合格以上。

第十五条非外语类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入校后只开设英语公共课。

第十六条所有已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予调换专业。

【右江民族医学院】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工作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五条 广西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批次安排及录取办法进行。临床医学(免费医学定向)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本科专业安排在本科第二批次录取;少数民族预科生(免费民族预科生)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A类批次录取,普通民族预科生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B类批次录取;高职专业安排在高职高专普通批次录取。

外省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批次安排及录取办法进行。

第十六条 临床医学(免费医学定向)专业为国家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单设志愿,单独划线,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此项目面向广西招生,主要招收农村生源,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地(县)生源。学生被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分别与学校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签署免费教育协议书和定向就业协议书,承诺毕业后到有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

第十七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与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投档。

第十八条学校按照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

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批次的录取,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各批次录取结束后,若部分专业计划未完成,在征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计划的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执行顺序志愿投档批次的录取,优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在第一院校志愿不满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非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本校前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

已进档考生,如果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我校各专业录取情况和考生各科目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护理(口腔护理方向,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九条 我校少数民族预科生仅面向广西招生,执行国家少数民族预科招生录取政策。少数民族预科新生按规定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指定的高校学习1年,预科学习期满结业,根据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生直升本科专业分配计划,按预科期间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分流直升本科各专业学习。

第二十条录取结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向考生公布。

第二十一条已被我校录取的考生,按所录取的专业报到入学,学校不进行专业调整和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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